白玫瑰代表什么意思(让男人难忘的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
在男人的婚姻观里,“红玫瑰”与“白玫瑰”似乎永远都是一个难以割舍的话题。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白玫瑰象征着纯洁天真的爱情,红玫瑰则象征着风骚与浪漫。也就是说男人的心里都装着两种女人:跟自己过日子的女人和外面可以浪漫的女人。
张爱玲把这两种女人,比喻成两种不同颜色的花,喻示着爱情就是一道模棱两可的选择题,无论你选择哪一种,时间长了就会对自己的选择后悔,对没选择的那种感到遗憾。
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面的,锅里的对男人来说永远是一种诱惑。
男人就是一种喜新厌旧的动物,属于骨子里的属性很难改变。感情本身就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做为白玫瑰的女人,能够像红玫瑰一样的女人,来吸引男人,保持住爱情不枯萎、不变色,那么爱情的结局会不会是女人想要的结果呢?
能让男人牵挂,念念不忘的,该是什么样的女人?估计是个女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即便是写这本书的张爱玲,也分辨不清男人心中到底钟爱哪一种。
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家伙,在爱情中往往要求自己的妻子是“白玫瑰”式的女人,而心里又渴望那种风骚浪漫,有万种风情的“红玫瑰”式的女人
正如里面的主人公佟振保,一个从西洋归来的留学生,受西方文化影响,内心十分渴望一个外表美丽大方,性格泼辣开放,而又懂得风情的“红玫瑰”。
情人王娇蕊,正是佟振保所要寻找的“红玫瑰”,从新加坡归国的她,既有国人的古典风格,又有西方人特有的浪漫,不仅风趣幽默,而且风情万种,两人倒是情投意合,暗渡陈仓,做起了地下情人。
可思想里还有中国封建式婚姻的影响的佟振保,几千年的大男子主义思想,是如何也摆脱不了的,他又需要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白玫瑰”,温柔体贴、端庄大方而又不落俗套,理想型的东方相夫教子式的妻子。
身为“白玫瑰”的孟烟鹂,做佟振保的妻子再也适合不过。她是男权文化社会结构中的牺牲品,虽然温柔贤惠,处处顺着丈夫的意愿,但是她却不能满足佟振保对于女色方面的要求,满足不了自己丈夫的欲望所需。
所以在现实的生活中,并没有得到丈夫应有的尊重和爱怜,相反的是丈夫对她的厌倦和打压。她成了佟振保的花瓶,而又不得不屈从于封建思想的压力,压抑着自己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用自己的空虚寂寞换来家庭的宁静和安稳。
男人都有心口不一的毛病,表面上需要女人的忠诚和纯洁,而内心深处却往往臆想女人的放荡不羁和卖弄风骚,正是有这样的欲望,才让男人表现的贪得无厌。
三人的处境,只不过是以偏概全的方式来体现在封建男权的社会中,对感情和婚姻生活的无奈、挣扎与反抗的角色,三人的恋情注定是以悲剧收场,都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王娇蕊和孟烟鹂尽管是不同风味的两种女人,家庭出身和受教育程度都不一样,性格脾气也是各有千秋,可她们遇到的是佟振保式的男人,所以两人的结局却注定是殊途同归。
王娇蕊可以说是对佟振保的口味,能满足他的需求,可她的风流韵事却是佟振保不能接受的,何况在他之前已经出轨了好几任男人,所以说她注定是佟振保的玩物,只是在某种意义上得到满足而已,即使王娇蕊动了真心离了婚,两人也不可能走到一起。
至于孟烟鹂,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回家的,虽然门当户对,也受过高等教育,可她的呆板、顺从,在佟振保看来毫无浪漫情调,自然会觉得乏味无趣,被打入冷宫也是情理之中。
再来看佟振保,如果放在当下,他妥妥的是一个渣男,而在当时佟振保却是一位成功人士。出身贫寒的他,凭自己的努力去英国留学,留学期间靠半工半读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又早早的拿到上海纺织厂的聘用书。并
且十分孝敬父母,和同厂兄弟也相处融洽,并把女儿的教育经费也准备好了。而正是这样优秀的男人,却没有自己想要的爱情,因为自己得努力活成符合男权社会标准的男人。佟
振保活成了社会需要的样子,赢得了别人的认可和羡慕,却唯独丢了本心和自我,他活得纠结而憋屈。
这一切都注定三人之间的爱要被分手、被辜负、被冷落、被出轨的结局。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封建男权主义的牺牲品。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念念不忘?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也许把“红玫瑰”和“白玫瑰”两种女人综合在一起,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答案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完美无缺的女人是没有的,既想自己的妻子纯洁无暇、天真无邪,又想让她放荡不羁、富有浪漫情调,那和既想立牌坊又想当婊子的女人有什么区别呢?
正如张爱玲在原著里写的那样:“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男人要求自己的妻子既要知书达理,、聪明贤惠;又要富有情调、风趣浪漫。无论是娶了“红玫瑰”或是“白玫瑰”,日子久了,都会令男人厌倦,男人的喜新厌旧,本来就是透在骨子里的本质。
所以说,能让男人念念不忘的女人,既不是“白玫瑰”也不是“红玫瑰”,而是令男人最舒服、最合适的女人,它是由两种女人结合而成的综合体,或许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女人,这也是张爱玲写这部著作的初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