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要承担责任吗(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法)
婚姻是神圣的,从缔结婚姻那一刻开始,夫妻双方就结为了一体,是要相互携手走过一辈子的。但是两个人生活总是免不了磕磕碰碰,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债务等问题,更是容易出现婚姻纠纷……
众所周知,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共同偿还的。但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就需要当事人自己偿还了。有的情况可能是一方欠债,另一方并不知情。
那么这时候另一方还要共同偿还吗?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婚姻法是怎么说明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视不同情形而定:
如果是一方因赌博等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因为这种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一方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一般来说,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2种:
情况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情况二、如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除此之外,碰到以下这4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照个人债务处理:
情形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情形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情形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
情形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能成为夫妻不容易,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要以家庭为重,在向外借债时最好要与配偶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