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股能拿回本金吗(公司股东怎么才能退出公司)
实务中,经常接到小伙伴咨询退股的法律问题,几个股东出资后,因为经营意见不合或其它原因等产生矛盾,导致其中的一个或几个股东想退出公司,并要求退股。那么,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股东能不能要求退股,并返还出资款?
其实,退股,并非法律上的用语。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征,公司的设立主要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出资以后,财产就转移为公司所有。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
目前,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问题的立法尚不完备,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及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中。实践中,股东想退股离开公司,共有四种方式:
1、转让股权。股权作价转让给其它股东,或者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给第三人。
2、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3、按法定程序减资。除了有法定情形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外,对于股东与公司协商一致回购股权,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但主流观点认为可以,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4、解散清算。
退股时股金能否退还
股东通过投资取得公司股权,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已转化为公司的资产,股东相应获得股权,股金不再属于股东个人。股东退出时,也不得要求公司退还股金,只能通过上述几种形式实现。
建议:股东签订入股协议时,不仅要注意入股后分红的问题,更要未雨绸缪制定好退股机制,否则很难无责退股,或者亏损。股东可在入股协议约定,退股时可要求公司回购回购股权,以保障自己身退。
相关法条:《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