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谁提出来的(公摊面积真的是李嘉诚提出的吗)
公摊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常常被归咎于李嘉诚。然而,我们将专注探讨公摊的历史,而不是讨论争议。需要明确的是,公摊制度与李嘉诚毫不相关。李嘉诚的商业活动存在争议,但我们只关注公摊。
一些人反感公摊,因为他们认为开发商利用公摊制度剥夺了他们的实际使用面积,导致损失。
近年来,李嘉诚在内地的声誉下滑,因此一些人将公摊问题归咎于他。然而,事实是,公摊制度于1954年在香港诞生,而李嘉诚于1971年才首次涉足房地产领域。
因此,公摊与李嘉诚无关。在香港的四大富豪中,从事房地产业最晚的是李嘉诚。李嘉诚、郑裕彤、李兆基、郭得胜被誉为香港四大富豪,其中几位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涉足房地产。但李嘉诚直到1971年才进入房地产市场。
有些介绍资料错误地称李嘉诚于1958年开始从事房地产,但事实是,他当年主要投资工业地产,而非住宅房地产。
从1958年到1971年,李嘉诚陆续兴建了7座工业大厦,其中3座完全由他拥有,而其他4座是合资项目。这些物业建成后,他将它们全部出租。
霍英东在1954年发明了楼花制度,这一制度利用购房者的资金来兴建房屋。为适应分套出售的模式,他还引入了公摊制度。此前,香港的住房通常是整幢楼一次性出售。霍英东的创新引领了房地产业的发展,许多人效仿他的做法。
然而,李嘉诚经过详细研究后,认为这种模式风险很大,虽然发展迅速,但对银行的依赖很大。李嘉诚的偶像是当时的富豪廖宝珊,他一方面经营银行,一方面大举投资房地产。
廖宝珊将银行用户的储蓄用于房地产投资,最终导致银行挤兑和个人破产。
廖宝珊的突然去世给李嘉诚带来了深刻的震撼,也坚定了他稳健的发展理念。李嘉诚学习的典范就是置地公司,他认为虽然发展速度较慢,但长期积累租金物业将使公司变得更加稳健。
因此,李嘉诚从1958年开始,将从塑料厂积累的资金用于投资工业大厦。到了1971年,李嘉诚的年租金收入已达390万港币。
同年,李嘉诚首次进入住宅房地产市场。因此,当李嘉诚进入房地产市场时,公摊制度已经存在十多年,与他毫不相干。公摊问题本质上是监管问题,需要明确哪些区域可以计入公摊,哪些不可以,以提供购房者明确的信息。
李嘉诚大举投资房地产是在80年代,即他收购和记黄埔公司后。他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而不依赖银行融资,从而避免增加公司的债务。
80年代,李嘉诚吞并了和记黄埔,长江实业和和记黄埔开始并驾齐驱,资产大幅增长。
李嘉诚的成功除了他的努力,也与香港经济的爆发式增长有关。80年代,李嘉诚通过开发住宅项目实现数十亿的利润。可以说,李嘉诚的成功是时代与努力的结晶。